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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工作
“林长+检察长”携手共护生态绿
时间:2023-12-25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发挥检察监督职能,切实守护林业生态安全。12月21日,梁河县人民检察院与县林草局、县森林警察大队到勐养镇野鸭塘国有林场林区开展巡林护林活动。

工作组一行首先到弄另水库查看野生候鸟栖息环境保护情况,查看电站蓄水、人类活动对鸟类栖息环境的影响。随后,到国有林场林区开展巡查,了解国有林场林区日常巡查管护工作开展情况,沿山查看林区是否存在乱砍滥伐、非法捕猎、毁林开荒等破坏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情况,就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后续工作落实进行了交流,督促林区工作人员加强巡护,加大宣传,做好冬季防火工作,保障林区生态安全。过程中,发现一起非法猎捕野生动物行为,林业草原和公安部门正在查办中。


下一步,梁河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强化与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落实好“林长+检察长”工作制度,抓实信息共享、交流会商、线索双向移送、办案协作等工作,依法惩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提升林业生态治理法治化水平,推动林业生态建设和检察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