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践行司法为民理念,梁河县人民检察院立足刑事检察职能,创新推出“听证+N”模式,以灵活、便民、务实的举措,将司法服务延伸至群众身边,让公平正义可感可及。
一、听证+外部监督:公正司法赢公信
为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提升检察公信力,梁河县人民检察院将“听证”与“外部监督”充分融合,在召开听证会的同时,同步引入多元外部力量全程参与监督,既破解了特殊群体参与司法监督难的问题,又以监督倒逼公正,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今年以来,针对辖区内多发、频发的刑事案件,组织召开了10次公开听证,并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及法律明白人参与,通过全程参与听证,让大家对案件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及处理建议有充分的了解和认识,并对办案程序的合法性进行监督,确保司法过程公开透明,同时充分吸纳监督意见,通过听证评议、结果反馈的形式,形成“听证-监督-反馈-改进”的闭环机制,以看得见的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
二、听证+矛盾化解:凝心聚力解民忧
为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梁河县人民检察院创新打造“听证+矛盾化解”一体化模式,把调解工作融入听证全过程,以零距离司法服务破解矛盾纠纷化解难问题。今年,针对一起故意伤害案开展了上门听证,承办检察官通过听证前的走访摸底、找准症结,到听证中的释法说理、疏导化解,再到听证后的跟踪回访,始终将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贯穿听证全过程,形成了“听证-调解-回访”的完整链条,最终成功化解了矛盾纠纷,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此外,针对一起申请立案监督的案件,梁河县人民检察院及时组织召开了听证会,并邀请人民监督员、律师、政协委员及相关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参与,以听证的方式搭建面对面沟通平台,并通过多职能部门联合开展答疑解惑、释法说理,极大地降低了潜在的风险隐患。
三、听证+现场普法:精准普法入人心
为让司法更贴近群众、普法更精准有效,梁河县人民检察院将听证现场设置在案发地村寨,以群众身边的真实案例为教材,同步嵌入普法内容,通过“听证+普法”双输出,让法治意识在潜移默化中深入人心。听证过程中,检察官围绕案件情况,通过案情介绍、法条解读的形式进行现场普法,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解读法律条文、剖析案件背后的法律关系,让抽象的法条变得具体可感。同时,结合辖区内多发、频发的案件,有针对性的开展普法宣传,以听证现场为普法阵地,让法律知识走进寻常百姓家。
四、听证+公益服务:延伸履职护民生
为了让司法结果更好的延伸至社会服务,梁河县人民检察院与共青团梁河县委共同制发了《关于鼓励被不起诉人自愿参与社会公益服务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将听证与公益服务相结合,在听证会上向当事人充分阐明参加公益服务的自愿性、无偿性与公益性,积极鼓励当事人参与社会服务,并在事后做好回访监督考察工作,以公益服务带动社会共治,以司法实践激活社会力量,目前,共有2名被不起诉人自愿参与公益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五、听证+综治中心:联动共治促和谐
梁河县人民检察院依托综治中心,建立了“听证+综治中心”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听证线索、治理需求、整改情况实时互通,有效提升了听证工作的针对性与实效性。今年4月在曩宋乡综治中心设立了工作点,同年6月入住县级综治中心,单独设立检察服务窗口,通过部门轮驻与干警常驻相结合方式,现场受理群众控告、申诉、举报及法律咨询,实现了服务窗口前移,推动法律咨询、信访受理、矛盾调解、司法救助等职能下沉。下步,梁河县人民检察院将以综治中心为平台,将听证现场“搬”到综治中心,并联合建立“听证+回访”机制,通过听证与综治中心的深度融合,使检察听证从“个案办理”升级为“社会治理”,更好的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大格局。
梁河县人民检察院通过“听证+N”模式,不仅提升了听证质效,更传递了司法温情,实现了司法便民与公正透明的有机统一。今后,梁河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优化听证模式,扩大听证范围,规范听证程序,让刑事检察在创新中更贴近民心、更彰显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