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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及三公经费
梁河县人民检察院2016年工作报告
时间:2018-06-29
  2013年以来,梁河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州人民检察院的正确领导、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县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县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县委、政府工作大局,全面落实梁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一、二、三、四次会议决议,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全面推进依法治县,扎实服务脱贫攻坚,为建设平安梁河、美丽梁河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一、认真履行检察职能,积极参与社会治理,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经济促民生 

  坚决贯彻县委关于全力维护稳定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始终把维护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作为首要任务,切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 

  (一)依法严惩各类刑事犯罪,稳定社会服务发展大局。充分发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职能,严厉打击危害社会安全管理秩序的暴力犯罪,持续加大对“两抢一盗”、故意杀人、强奸等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的打击力度,促进了梁河治安明显好转。四年来,共批准逮捕637人,不批准逮捕274人,提起公诉658人,不起诉50人。在所办理的案件中,毒品犯罪高居榜首,尤其是零星贩毒案件的多发,严重影响我县禁毒战争进程,对此,我院严格按照《德宏州强化打击零星贩卖毒品犯罪的实施意见》的规定,依法从严、从快办理零星贩毒案件191件198人。加强与公安、法院、司法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实时关注社会治安和公共领域出现的新情况,针对重特大、疑难复杂案件,采取提前介入机制,及时引导侦查机关取证,有力地促进了案件的侦办质量和效率。 

  (二)宽严相济化解社会矛盾,刑事和解促进县域和谐。探索完善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审查、律师参与化解矛盾等机制,依法妥善办理群众来信来访210件次,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9件,争取救助金9万元。从减少社会对抗,矫正犯罪,修复社会关系出发,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轻微刑事案件依法决定不批捕11人,不起诉8人,促成和解3件5人。 

  (三)积极参与社会综合管理,创新方法促进法治宣传。加强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管理工作,落实普法责任,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和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利用举报宣传周等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更加注重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由我院牵头,联合团县委、教育局出台了梁河县《关于加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法制教育进课堂工作的实施意见》,以“检校共建、与法同行”为主题,深入多所中学,通过法治讲座、观摩庭审、模拟法庭等形式,为入学新生带去一堂法治教育课,切实提高未成年人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意识。 

  二、保持反腐高压态势,强化办案措施,标本兼治,促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坚决贯彻中央关于反腐败斗争的决策和部署,充分认识反腐败这一重大政治责任,坚决落实省、州、县反腐败相关会议精神,坚持惩治和预防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四年中,共立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40件53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460余万元。 

  (一)严肃查处各类职务犯罪,紧盯危及民生民利的案件。我院始终把办案重点定位于发生在群众身边、群众反映强烈、涉及民生民利的案件,收到了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四年来,共立案查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30件40人,渎职侵权犯罪案件10件13人。其中,涉及国家补贴项目17件21人,农村低保1件5人,农村危房改造5件9人,农村基础设施项目建设3件5人,教育系统6件6人。查处科级干部13人,一般工作人员8人,村干部19人。通过查处基层的“蝇贪”、“蚁贪”,有力地推进了良好政治生态环境建设,发挥了检察机关保驾护航经济发展的职能作用。 

  (二)健全职务犯罪举报、查处机制,规范侦查行为。我院构建了来信、来访、电话、网络“四位一体”的举报体系,规范流转程序,及时核查处理,执行统一管理举报线索制度。共收到举报线索49条,全部转本院自侦部门办理,奖励举报有功人员16人,并依法维护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严把立案关,规范侦查活动,坚持“全程、全面、全部”对讯问过程同步录音录像,真正实现审录分离。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一律实行电子台账,全流程管理。 

  (三)多措并举抓预防,不断延伸预防新领域。针对我县涉农职务犯罪高发频发现象,持续深入7个乡镇,31个村委会开展“廉政宣传进乡村”活动。通过警示教育基地、警示教育讲座、组织发案单位人员旁听庭审等,大力开展警示教育,受教育人数达14000余人次。开展预防调查27次,发出检察建议29份,预防提示70份,工作方式逐步由案后的检察建议向案前的预防提示转变。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363件次(888个单位/1441人),保障了县内重大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净化了我县投资环境。将《云南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纳入梁河县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组织全县69家单位542名科级领导开展了《条例》测试。服务和保障扶贫开发工作,与县扶贫办共同制定《关于在扶贫开发领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加强联系配合的意见》;结合县情,介入梁河县阿昌族整乡推进整族帮扶项目并开展同步预防,通过建立联系机制,实地调查、走访群众、基层联络员等方式,在“精准扶贫”中加强“精准监督”。 

  三、强化监督公正司法,坚决防止冤假错案,切实维护法律尊严和人民利益 

  牢记“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使命,加强对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的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检察机关维护公平正义的决心和行动。 

  (一)精细审查规范办案,提高刑事诉讼监督法治化水平。通过审查批捕、提前介入重大疑难案件、参与执法检查等方式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进行监督。监督侦查机关,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监督立案21件;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督促撤案6件;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的,决定追加逮捕6人;对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追加起诉8人;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70件次。组织开展了以“加强侦查监督、维护司法公正”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坚持从实体、程序两个方面入手,对刑事审判中的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5件次,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5件,都已改判。依法保障律师会见、阅卷、调查取证等职业权利,接受律师申请阅卷49次,安排阅卷49次。 

  (二)维护监管秩序保障人权,强化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严格履行羁押期限审查工作职责,对羁押期限到期情况坚持每天查看。共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8件25人;办理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执行监督案件3件3人;监督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违法情形28件;审查暂予监外执行案件13件13人;办理州人民检察院交办的职务犯罪案件1件2人(介绍贿赂案件);加强社区矫正法律监督,纠正脱管漏管49人(社区矫正人员9人,剥夺政治权利人员40人),促进社区服刑人员教育转化,保障刑罚依法严格执行。 

  (三)落实民事诉讼新规,加强和规范对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共办理行政执法监督案件1件,民事执行监督案件14件,审判程序监督8件。建立健全律师信息沟通机制,及时把需要检察机关监督的民事行政案件导入检察监督程序。贯彻落实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制度,对梁河辖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侵害国家、社会和公众公共利益的情况进行线索排查,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1份,目前正在督促整改落实。 

  四、强化内外监督,深化检务公开机制,不断提高检察司法公信力 

  认真贯彻中央关于深化司法公开的各项部署,谨记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让暗箱操作没有空间,让司法腐败无法藏身”的要求,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 

  (一)依法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严格贯彻落实人民监督员和特约检察员制度。始终把检察权置于广泛监督之下,坚持重大问题、重大事项及时向县委、人大及其常委会请示报告,认真听取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代表委员联络工作的方式方法,精准把握代表、委员的关注领域和履职特点,探索更有针对性的联络方式,主动走访代表、委员300人次。顺利完成特约检察员换届选任工作,新选任特约检察员3名。定期向人民监督员和特约检察员通报检察工作,并邀请视察工作15人次,参与办案活动25人次,观摩庭审评议案件44件,确保检察权在公开透明的机制下运行。 

  (二)狠抓纪律作风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不断强化内部监督。我院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各项检察业务工作同布置、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连续十余年被县委评为党风廉政建设优秀单位。检察长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严格执行《检察长在研究重大项目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时末位表态制度》和《检察长不直接管人事、财务、物资采购和工程招投标等制度》。纪检组充分发挥检务督查作用,对出现不良苗头的干警及时进行谈话,把不良苗头消除在萌芽状态,保持了我院干警从恢复建院38年以来无违纪违法情况发生的良好记录。 

  (三)全面拓宽公开平台,传播检察正能量,提高工作透明度和执法公信力。依托互联网打造阳光检察,拓宽接受群众监督的渠道。充分运用新媒体“两微一端”打造新闻宣传新高地,通过“梁河检察”微博、微信、今日头条等,坚持每周发布工作动态,微信影响力长期占据全省县级检察机关前二十名。2014年10月,全面启动了检察机关案件信息网上公开查询工作,通过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向社会公开重要案件信息和相关法律文书,共公开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508条,重要案件信息123条,法律文书225份,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五、顺应改革大局,提升干警综合素质,持之以恒建设过硬检察队伍 

  始终把队伍建设作为基础性、战略性工程来抓,不断提高我院干警职业素养,力求打造一支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检察队伍。 

  (一)坚持党的领导不动摇,统筹兼顾,扎实推进检察改革。在推进改革过程中,及时向县委、人大报告工作,主动与组织、编办、财政、发改等部门沟通,衔接有序,坚持立足县情,积极稳妥推进改革。2016年,我院有14名干警,通过考试和考核的遴选方式,成为员额检察官。目前,我院正在积极推进完善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健全检察人员职业保障制度,建立省级以下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体制改革等工作。 

  (二)以党建带队建,坚定理想信念,打造过硬队伍。强化干警“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价值观,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召开党建工作推进会,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持续抓牢理想信念和作风建设。领导干部带头讲党课23次,认真整改队伍中存在的“四风”问题19个,不严不实问题9个。围绕新形势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着力建设学习型检察院,积极组织干警参加各类业务培训、学习交流、业务竞赛,鼓励支持干警学习深造,我院干警本科以上学历已实现100%。 

  (三)围绕“文化育检”主题,营造创先争优氛围,塑造检察队伍标兵形象。深入开展检察文化建设,充分运用电子阅览室、院史室、荣誉室、体育活动场等有形的检察文化载体,从制度建设、文明礼仪和组织开展各类文体活动入手, 激发干警的集体荣誉感,增强团队意识,弘扬检察正能量。四年来,我院先后被评为党风廉政建设优秀单位、全州“六五”普法先进单位、“挂包帮、转走访”工作先进单位、综治维稳、禁毒防艾工作先进集体、梁河县五四红旗团支部等荣誉称号,并在梁河县红歌比赛、“南甸杯”男子篮球赛、“两学一做”演讲比赛、反恐知识竞赛、“五一”“五四”职工拔河赛等活动中取得奖项,干警被评为“德宏好人”、县级优秀党员、梁河县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先进个人、县“8·05”抢险救灾先进个人、“挂包帮、转走访”工作先进个人等。2015年,我院再次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这已是我院连续多年来保持的荣誉,下一步,我院将举全院之力,争取申报国家级文明单位和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 

  (四)坚持服务群众的宗旨,不断密切干群关系,助力脱贫攻坚。积极帮助挂钩点解决群众生活生产难题,通过建档立卡挂钩帮扶,培养干警接地气、知民情、解民忧的群众工作能力。为帮助村民脱贫致富,四年共协调到项目资金200余万元,建盖4个村级文化活动室;每年资助翁冷村考上二本以上的贫困大学生,解决入学难问题;组织干警、志愿服务队帮助村民疏通灌溉沟渠、义务植树、向失火家庭捐献爱心;协调30万的稻田养鱼示范项目,促进翁冷村3000余人增收;为村委会建盖卫生公厕和驻村队员宿舍。每年派出2名干警驻村开展定点帮扶工作,我院挂钩联系建档立卡户78户337人,现已脱贫37户150人,还有41户187人未脱贫。 

  各位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工作取得的每一点成绩,都离不开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和支持,在此,我代表梁河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的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服务发展、保障民生、促进改革、化解矛盾的水平有待提高;二是改革衍生的新问题新情况将可能带来一些可以预见和不可预见的挑战和困难,在更新观念、健全机制、转换工作模式等方面还需努力;三是科技信息化建设滞后,案多人少,人才流失严重,干部队伍年轻化,工作经验不足,队伍整体素质与新常态下的工作要求相比还有差距。 

  今后一段时期的工作打算 

  为了更好地应对新形势、承担新任务、满足新要求,在今后的一段时期,梁河县人民检察院将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全面履行检察职能,维护梁河经济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一、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上有新成效 

  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看齐意识,始终不渝地把检察工作置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去谋划和推进,找准结合点和切入点,不断创新工作方式,充分发挥打击、保护、监督、教育、预防等职能作用,依法妥善处理改革发展中出现的新问题,更好地服务和保障全县经济社会科学发展。 

  二、在参与社会管理上有新作为 

  以维护群众利益为根本,以执法办案为依托,进一步完善检察机关参与创新社会管理机制,在“平安梁河”建设中发挥主力军作用。主动关注、回应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健全完善群众诉求表达机制,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解决群众合理合法利益诉求,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 

  三、在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上有新举措 

  坚持惩防并举,始终保持对查办职务犯罪的高压态势,着力推进反腐倡廉建设。重点围绕群众反映强烈、危害民生民利、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工程建设、脱贫攻坚等领域,加大办案和预防工作力度,突出查办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从满足人民群众的期盼出发,结合查办情况,健全完善职务犯罪易发多发领域调查分析、风险预警制度,因地制宜开展有特色、有成效、有影响的预防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 

  四、在队伍建设上有新突破 

  坚持强基固本,全面加强检察队伍建设,着力夯实自身发展基础。按照习总书记提出的“五个过硬”要求,高标准严要求地建设检察队伍,提高素质能力,激发干警干事创业的激情和活力,为忠实履行检察职能,善尽法律监督责任提供人才支撑和组织保障。进一步明确工作岗位职责范围、权限、操作规范、质量标准,加强队伍建设规范管理。加大教育培训力度,以创新谋发展,全面提升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形象。 

  五、在检察改革上有新进展 

  抓好制度机制建设和完善,严格程序,规范运作,坚决完成改革任务。坚持把理想信念教育贯穿始终,引导广大检察干警真正理解、支持、参与改革,确保思想不散、秩序不乱、工作不断。始终抓好执法办案,以改革促工作,以工作成效检验改革成效,做到完成各项改革任务与检察工作两不误。 

  在新的一年里,梁河县人民检察院将牢记使命,在县委和州人民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的法律监督、县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县政协的民主监督下,认真执行本次大会决议,不忘初心,振奋精神,全力推进依法治县进程,为梁河经济社会的跨越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