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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及三公经费
梁河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工作报告
时间:2018-06-29
  2017年,梁河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州人民检察院的正确领导、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县政府的有力支持、县政协的民主监督及社会各界的共同关心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六中全会、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县委、政府工作大局,全面落实梁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一次会议决议,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职责,全面推进依法治县,扎实服务脱贫攻坚,为建设平安梁河、美丽梁河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一、认真履行职责,积极推进平安梁河建设,维护社会稳定 

  坚决贯彻县委关于全力推进平安梁河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始终把维护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作为首要任务,切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 

  (一)依法严惩各类刑事犯罪,稳定社会服务发展大局。充分发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职能,严厉打击危害社会安全管理秩序的暴力犯罪,持续加大对毒品犯罪、“两抢一盗”、强奸等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的打击力度,2017年共批准逮捕124人,不批准逮捕74人,提起公诉135人,不起诉12人。加强与公安、法院、司法等部门的沟通联系,时刻关注社会治安和公共领域出现的新情况,针对重特大、疑难复杂案件,采取提前介入机制,及时引导侦查机关取证,有力地促进了案件的侦办质量和效率。如,在办理黄某某故意伤害案中,其因家庭矛盾故意伤害家人,造成一死一伤并潜逃。该案系家庭矛盾所引发,“情与法”难以抉择,一定程度影响着案件的侦查,我院干警及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机关取证,成功办理了该案,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二)宽严相济彰显法律柔情,司法救助促进社会和谐。认真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轻微刑事案件依法决定不批捕8人,酌定不起诉6人。认真贯彻对涉罪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区别化办理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不批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2人,附条件不起诉1人。坚持把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贯穿到执法办案全过程,对过失犯罪、亲友邻里纠纷引发的轻伤害案件,加大调解力度,促进刑事和解。探索完善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审查、律师参与化解矛盾等机制,依法妥善办理群众来信来访57件次,开展国家司法救助4件,发放救助金5.8万元。 

  (三)积极参与社会综合管理,创新方法促进法治建设。加强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管理工作,推动出台了《梁河县关于进一步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实施方案》、《关于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促进了“两法衔接”长效机制的不断完善。2017年,共录入行政处罚案件信息1139条,为2016年的44倍。积极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加大对行政机关的监督,维护国家和社会公益,助推依法行政。2017年在公益诉讼试点期间发出检察建议1份,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1件,切实发挥了公益诉讼推法治、保民生、护环境、促发展等积极作用。认真贯彻“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要求,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充分运用检察开放日,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举办了以“防治校园欺凌,护航未成年人成长”和“两法衔接”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暨新闻发布会。深入翁冷小学开展了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为主题的关爱保护留守儿童专项活动,积极解决留守儿童家庭教育、权益保护中存在的问题,努力保障留守儿童健康快乐成长。 

  二、持续保持反腐高压态势,坚持标本兼治,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 

  坚持反腐败力度不减、尺度不松、节奏不变,坚持惩治和预防两手抓,两手都要硬。2017年,共立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8件9人,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92.8万元。 

  (一)坚决拥护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认真贯彻落实转隶工作相关部署。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认真学习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关于深化监察体制改革文件精神,积极配合监察体制改革工作安排,深入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努力做好干警思想政治工作,确保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圆满完成转隶人员工作安排。 

  (二)聚焦民生民利领域,严肃查处各类职务犯罪。加大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打击力度,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5件6人,渎职侵权犯罪案件3件3人。查处了正科级干部3人、事业人员5人、村干部1人。所办案件涉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退耕还林、医疗保险等领域,都是发生在群众身边,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通过查处基层的“蝇贪”、“蚁贪”,有力地推进了良好政治生态环境建设,发挥了检察机关保驾护航我县经济发展的职能作用。 

  (三)健全职务犯罪举报、查处机制,规范侦查行为。完善来信、来访、电话、网络“四位一体”举报体系,规范流转程序,及时核查处理,执行统一管理举报线索制度。所收到的举报线索,按管辖全部转到职能部门办理。规范侦查活动,实行审录分离,坚持“全程、全面、全部”对讯问过程同步录音录像。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一律实行电子台账,全流程管理。 

  (四)多措并举抓预防,不断延伸预防新领域。结合我院职务犯罪案件查办情况和梁河县精准扶贫专项预防开展情况,撰写预防提示19份、预防调查5份、案例剖析4份;发出检察建议5份;开展警示教育活动118次,受教育人数2250人。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85次,为县内重大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提供了保障。针对阿昌族整乡推进整族帮扶项目,撰写了《梁河县阿昌族整乡推进整族帮扶调研报告》1份,为从事扶贫工作的相关工作人员打好“预防针”。认真抓好预防“五进入”工作,促预防宣传常态化,在“精准扶贫”中做到“精准预防”。 

  三、强化法律监督,坚决防止冤假错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牢记“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使命,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弘扬公平正义。 

  (一)强化刑事诉讼活动监督。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加强对侦查活动的监督,监督立案18件,监督撤案2件,建议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2件。纠正漏捕5人,纠正漏诉8人。如,在办理杨某某涉嫌故意毁坏财物案中,我院综合全案证据分析,发现其他4人未到案,后依法发出《补充移送起诉通知书》,督促侦查机关追回全部漏犯。对侦查活动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纠正意见9件次。坚持从实体、程序两个方面入手,对刑事审判活动进行监督,提出纠正意见2件次,提出抗诉1件。依法保障律师会见、阅卷、调查取证等职业权利,接受律师申请阅卷17次,安排阅卷17次。 

  (二)强化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严格履行羁押期限审查工作职责,与在押人员进行教育谈话240人次;针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书面纠正意见30份;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10件10人;办理申诉案件1件1人,审查在押人员正常死亡案件1件。认真核实梁河县内监外执行情况,对存在的问题提出纠正意见41件次,促进社区服刑人员教育转化,保障刑罚依法严格执行。 

  (三)强化对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积极走访相关行政机关,加大对行政机关的执法监督,共受理审查行政执法案件12件,针对案件中存在的违法作为或不作为情况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5份。加大对民事诉讼案件的审查和裁判文书的执行监督力度,及时跟进梁河县生物力量有限公司甘蔗款系列案,进行现场执行监督。建立健全律师信息沟通机制,及时把需要检察机关监督的民事行政案件导入检察监督程序。 

  四、强化内外监督,深化检务公开,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 

  认真贯彻中央关于深化司法公开的各项部署,积极主动接受监督,努力提高司法公信力。 

  (一)严格依法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坚持重大问题、重大事项及时向人大及其常委会请示报告,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代表委员联络方式方法,探索更有针对性的联络方式,以书面形式向“两员”发放征求意见问卷表58份。定期向人民监督员和特约检察员通报检察工作,共通报2次。积极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两员”进行现场监督,确保检察权在公开透明的机制下运行。邀请“两员”参加检察开放日暨新闻发布会2次,参与办案活动9人次。如,公益诉讼试点工作期间,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两员”对取证工作和庭审活动进行现场监督。 

  (二)牢记打铁必须自身硬,坚持从严治检不动摇。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各项检察业务同布置、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连续十余年被县委评为党风廉政建设优秀单位。检察长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和检察长不直接管人事、财务、物资采购和工程招投标等制度。纪检组充分发挥检务督查作用,积极组织开展“以案为戒”学习教育活动,认真剖析系统内外贪腐案,开展警示教育活动9次,进行“谁分管谁谈话”102人次,签订廉洁家庭承诺书25份,发送廉政微信480余条,时刻保持警钟长鸣,进而提高干警廉洁自律自觉性,保持了我院自恢复建院以来无违纪违法情况发生的良好记录。 

  (三)积极与“互联网+”相结合,传播检察正能量,提高工作透明度和执法公信力。始终将检务公开作为长期性重点工作来抓,着力打造公开透明的阳光检察形象。成立新媒体宣传工作小组,积极做好“梁河检察”官方微博、微信、今日头条等多渠道的工作动态发布,定期进行法律宣传,介绍检察职能,传播检察正能量。通过《云南日报》、《云南法制报》两大纸媒,对十八大以来我院检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版宣传。严格执行案件信息公开制度,全年共发布重要案件信息92条;审核并公开法律文书102份;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246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五、坚持党的领导,顺应司法改革大局,持之以恒建设过硬检察队伍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五个过硬”的要求,始终把队伍建设作为基础性、战略性工程来抓,不断提高干警职业素养,努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一)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努力打造学习型队伍。强化干警“忠诚、为民、公正、廉洁”价值观,多种形式组织干警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反对“四风”,不断深化机关作风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专题研究部署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把学习作为提高班子决策力和干部素质的根本途径,认真组织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及对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理论集中学习和讨论。以“基层党建提升年”为契机,不断加强党支部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党费日”等制度,班子成员带头讲党课,每月组织全院干警参加党规知识微测试。坚持周一例会学习,不断更新知识内容,拓宽工作视野,提升办案思维。积极组织干警参加各类业务培训和学习交流,鼓励支持干警向更高学历发展,我院现有研究生4名。 

  (二)扎实推进检察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我院严格按照中央要求和上级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的统一部署,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任命感积极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秉着遵循检察规律和职业特点的原则,以司法责任制的落实为重点,依法有序推进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司法责任制、检察人员职业保障、推动省以下地方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为主要内容的改革工作。不断完善管理机制,优化资源配置,落实办案责任,强化职业保障,制定检察官权力清单,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为落实谁办案谁负责的司法责任制,检察长带头办案,14名入额检察官全部到一线办案,共计承办各类案件393件,其中入额院领导办案83件。 

  (三)围绕“文化育检”主题,营造创先争优氛围。深入开展检察文化建设,充分运用文化活动室、院史室、荣誉室等有形的检察文化载体,组建体育、文艺、户外兴趣小组,定期开展活动,培养干警兴趣爱好多面发展。充分利用各类节日组织篮球友谊赛、唱红歌、卫生大扫除等活动,积极参加县直部门组织的拔河、接力、演讲等各类比赛。通过活动的开展,增进了干警交流,激发干警集体荣誉感,塑造了良好的检察官形象。2017年,我院被云南省人民检察院评为“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1名干警被评为“全省先进检察人员”。 

  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密切联系群众,助力脱贫攻坚 

  派出2名干警到挂钩点开展定点帮扶工作,积极帮助挂钩点解决群众生活生产难题,组织干警、志愿服务队帮助村民疏通灌溉沟渠、义务植树,为挂钩点贫困大学生捐献爱心助学金解决入学难问题;协调争取到线滇、回龙两个自然村的文化活动室建设项目;积极配合交通局协调通村道路建设;投入产业扶持金两万元用于甘蔗、葡萄产业发展,助力产业脱贫。现翁冷村委会有建档立卡户145户,已脱贫35户,2017年预计脱贫18户。 

  各位代表,梁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取得的每一点成绩,都离不开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与支持,在此,我代表梁河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的一些问题:一是贯彻落实发展新理念、服务大局的能力亟待提升;二是法律监督还不全面,重刑轻民现象依然存在;三是司法体制改革给检察工作带来一些新挑战,在更新观念、健全机制、转换工作模式等方面还需努力;四是科技信息化建设滞后,干部队伍年轻化,工作经验不足,队伍整体素质与新时代下的工作要求相比还有差距。 

  2018年检察工作计划 

  为更好地应对新时代下的工作要求,在今后的一段时期,梁河县人民检察院将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全面履行检察职能,维护梁河经济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一、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上有新成效 

  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核心,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始终不渝地把检察工作置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去谋划和推进,找准结合点和切入点,不断创新工作方式,充分发挥打击、保护、监督、教育、预防等职能作用,依法妥善处理改革发展中出现的新问题,更好地服务和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二、在检察监督上有新突破 

  全面履行监督职能,不断完善检察监督体系,完善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加强刑事立案、侦查活动、审判活动监督。深入推进民事检察监督,加强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积极开展行政检察监督,加大公益诉讼工作力度,促进依法行政。以预防“校园暴力”犯罪为重点,继续联合团县委、教育局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立足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进一步推进未成年人检察专业化建设。进一步深化涉法涉诉信访制度改革,以司法办案和队伍建设为主体,着重从纠防冤假错案、规范司法行为、深化检务公开、开展反向审查四个方面,推进刑事申诉检察工作。 

  三、在检察改革上有新进展 

  坚决抓好司法改革各项工作任务,努力提高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积极探索与监察委办案相衔接的工作制度,继续深化员额制改革和检察人员分类管理,不断建立完善检察官、司法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的管理制度。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坚守严防冤假错案底线,坚决依法排除非法证据,杜绝“带病”案件进入审判程序。探索检察人员激励机制,完善检察官权力清单和职责清单,健全检察官、司法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绩效考核,落实检察人员职业保障。 

  四、在队伍建设上有新提升 

  严格按照习总书记提出的“五个过硬”要求,高标准地建设检察队伍,为忠实履行检察职能提供人才支撑和组织保障。紧抓思想政治建设,把对党忠诚作为队伍建设的第一要务,铸造干警忠诚可靠的政治品格。坚持从严治检不动摇,切实发挥纪检工作职能,以严格监督为抓手,培育干警担当务实的作风。积极推进国家级文明单位和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创建工作,提早布局、认真准备。 

  在新的一年里,梁河县人民检察院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在县委和州人民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的法律监督、县政府的有力支持、县政协的民主监督及社会各界的共同关心下,认真执行本次大会决议,全力推进依法治县进程,为梁河经济社会的跨越发展,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