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梁河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对于公安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负责其他应当由梁河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在县委和州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梁河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充分履职,筑牢政治忠诚,坚守为民情怀,为把梁河建设的更安全、更美丽、更富饶提供了有效司法服务。依法严惩危害公共安全和严重暴力等犯罪,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116人,同比上升5.45%;提起公诉280人,同比下降2.44%。扛牢强边固防政治责任,起诉妨害国边境犯罪12人。积极参与毒品整治、扫黄打非,起诉毒品、赌博犯罪12人。扎实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开展普法宣传活动76场次,覆盖8000余人,发放各类宣传资料8000余份。认真落实“四个最严”要求,起诉危害食品安全犯罪2人,办理食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件。开展助力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行动,办理支持起诉67件,其中促成和解62件,帮助追回薪资10.8万元。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办公室、政治部。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德宏州梁河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德宏州梁河县人民检察院。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德宏州梁河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0人。其中:行政编制3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0人(离休0人,退休10人)。
年末其他人员11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德宏州梁河县人民检察院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德宏州梁河县人民检察院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德宏州梁河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收入合计1073.9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98.98万元,占总收入的93.02%;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74.93万元,占总收入的6.98%。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7.57万元,增长3.6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2.95万元,增长5.6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与上年持平;事业收入0.00万元,与上年持平;经营收入0.00万元,与上年持平;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他收入减少15.38万元,下降17.03%。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增加原因是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医疗保险增加,检务保障经费比去年增加。其他收入减少原因是地方财政综合保障经费减少、烟草补助经费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德宏州梁河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支出合计1075.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74.93万元,占总支出的72.07%;项目支出300.39万元,占总支出的27.9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66.13万元,增长6.55%。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14.66万元,增长17.37%;项目支出减少48.53万元,下降13.91%;上缴上级支出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1、基本支出增加是因为养老保险、职业年金、住房公积金增加,上年聘用制书记员在项目支出中管理,今年该经费纳入基本支出管理。2、项目支出减少是因为上年聘用制书记员在项目支出中管理,今年该经费纳入基本支出管理;服装经费本年统一由云南省人民检察院编报。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德宏州梁河县人民检察院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74.93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90.4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9.1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4.4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0.90%。人均公用经费支出2.91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德宏州梁河县人民检察院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00.39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1、其他公安支出4.97万元;2、行政运行支出66.49万元;3、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0.48万元;4、检察监督189.30万元;5、其他检察支出29.1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德宏州梁河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98.9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2.90%。与上年相比增加52.95万元,增长5.60%,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职业年金、住房公积金、检务保障经费比去年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855.5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64%。主要用于行政运行591.44万元、检察监督242.10万元、其他检察支出22.00万元。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4.2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3%。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2.1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2.01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33.6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7%。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28.25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4.22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22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5.5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6%。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45.54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1万元,决算为8.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3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1万元,决算为7.46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0.86%,完成年初预算的74.5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万元,决算为0.75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14%,完成年初预算的37.5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75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德宏州梁河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1万元,支出决算为8.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3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1万元,决算为7.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4.5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万元,决算为0.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7.5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院继续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文件精神,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1.57万元,下降58.4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12.00万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05万元,下降0.6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48万元,增长177.78%。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1、公务用车购置费比去年减少,2023年没有新购置车辆,公务用车购置费减少。2、公务接待费比去年增加,是因为本年度上级院加大对我院的工作指导,公务接待费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检察业务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检察业务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德宏州梁河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4.23万元,比上年增加5.33万元,增长6.75%,主要原因是因工会经费、福利费、交通补贴增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的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德宏州梁河县人民检察院资产总额681.8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3.40万元,固定资产638.11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36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0.2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6.6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7.2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6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8.6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德宏州梁河县人民检察院共有离退休人员1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0人。离退休人员工资均由地方财政保障,故附表离休费、退休费无金额。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德宏州梁河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pdf
德宏州梁河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绩效自评报告.pdf
德宏州梁河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决算公开报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