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河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梁河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梁河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中央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附件2
梁河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梁河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接受省、州人民检察院和县委的领导,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主要职责是:依照法律规定对有关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或者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对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支持公诉;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实行法律监督;对监狱、看守所的执法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履行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及2个派驻机构,分别是:办公室、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政治部、派驻芒东检察室、派驻看守所检察室。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以更高站位筑牢政治忠诚。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党建引领、业务赋能,以党建带队伍促业务;持续深化文化强检、文化润检,守好检察意识形态阵地。
2.以更高标准服务发展大局。主动将检察工作融入和服务全县发展大局,扎实推进“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加强民生司法保障;依法切实解决好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展现公益诉讼新作为;持续提升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办理质效,助推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
3.以更高质效做强法律监督。充分发挥刑事检察惩治犯罪和保障人权、民事检察定纷止争、行政检察助推依法行政、公益诉讼检察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职能作用,做深做实做强法律监督。持续做好“利剑护蕾”专项行动,将检察司法保护主动融入“六大保护”,携手各方筑牢未成年人保护屏障。
4.以更高要求锻造检察铁军。强化人才梯队建设,完善检察业绩考评机制;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完善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机制。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6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5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1人,其中:行政编制29人,工勤人员编制2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28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8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0人。
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4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务总收入8,782,796.41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7,553,296.41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1,229,500.0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696,309.86元,同比减少7.34%,主要原因是:
上年涉及一次性项目资金,项目实施完毕,本年无此项目。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7,553,296.41元,其中:本年收入7,553,296.41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553,296.41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324,190.14元,主要原因是:2026年人员基本工资基数调整,相应的社保资金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8,782,796.41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7,553,296.41元,其中:基本支出7,253,296.41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24,190.14元,同比增长4.67%,主要原因是:2026年人员基本工资基数调整,相应的社保资金增加;项目支出300,00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行政运行5,345,969.97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及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检察监督828,000.00元,主要用于聘用制书记员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以及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761.49元,主要用于机关工勤人员的失业保险缴费支出和在职人员工伤保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36,464.29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0,500.00元,主要用于单位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515,370.23元,主要用于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10,230.43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我部门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部门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我部门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30,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30,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梁河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20,100.00元,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梁河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本年与上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均为0.00元。
(二)公务接待费
梁河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0,000.00元,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50次,共计接待24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梁河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00,100.00元,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0,100.00元,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梁河县人民检察院在编制2026年预算时按规定编制了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内容全面、完整。绩效目标的设定符合中央和省有关政策,与本部门的职能、事业发展规划相关,2026年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如下:
(一)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项目
认真履行“四大检察”监督职能,维护司法公平,积极参与和创新社会治理,全面提升社会服务水平,提升社会影响力;认真履行侦查监督职能,依法开展审查逮捕、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工作;认真履职公诉职能,依法开展审查起诉、审判活动监督、未检等相关工作;认真开展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做好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监督工作;依法纠正违法行为;认真开展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做好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举报、控告、申诉等相关工作,做到“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认真开展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工作,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依法开展公益诉讼;严格依照法定期限办理案件,对于发现的法院错误判决,依法监督;做好案件管理工作,认真开展案件受理,评查及案件信息公开等相关工作;案件信息依法公开,加强信息化应用;加大人才队伍建设,开展专项业务培训。
(二)聘用制书记补助经费项目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政法委员会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云南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经费保障方法(试行)》的通知、《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核定聘用制书记员数量的通知》、根据中共云南省委政法委员会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制度改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及《梁河县人民检察院合同制书记员管理办法》文件精神规范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工作,完善聘用制书记员公开招聘、专业培训、考核管理、职业保障等制度,提高聘用制书记员管理科学化水平,建设一支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聘用制书记员队伍,有效服务保障司法办案。根据聘用制书记员人数、等级、经费保障总额等因素合理确定本单位聘用制书记员薪酬标准,强化预算管理,严守财经纪律,管好用好聘用制书记员经费。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梁河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941,728.77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7,137.71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调整基本工资,福利费、工会经费相应增加导致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三)委托业务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梁河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委托业务费安排0.00元,与上年相持平,无增减变化。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梁河县人民检察院资产总额7,379,341.63元,其中,流动资产423,933.63元,固定资产6,902,304.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53,104.00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88,813.19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051,144.8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73项,账面原值589,499.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5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5年12月资产月报数。
附件:
梁河县人民检察院预算公开目录附表.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