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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动态
联合训诫教育,他们都说啥?
时间:2025-04-03

为了深入贯彻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中的主导作用近日,梁河县人民检察院创新工作机制,联合县关工委、社区工作人员、乡镇儿童保护专员、辩护律师及涉案未成年人监护人,对三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涉罪未成年人开展“五位一体”联合训诫教育,凝聚工作合力,构建司法保护与社会支持体系相融合的未成年人矫治新模式。


在联合训诫教育会未检检察官首先根据查明的案件事实,分析了三名未成年人涉罪原因,考虑到三人此次犯罪系法律意识淡薄,误入歧途,主观恶性较小,一旦被贴上犯罪的标签,会对他们的学业、工作和家庭带来极大影响,故依法决定对名未成年人相对不起诉决定,严厉告诫三人行为的刑事违法性和社会危害性,希望其能够以案为戒,牢记教训,在日后的生活里能够严格遵守法律,以实际行动回报社会。县关工委副主任及涉案属地辖区、乡镇的工作人员、儿童保护专员、辩护律师也从各自的职责角度对该涉罪未成年人进行了教育和训诫严肃告诫涉罪未成年人:“法律是社会的守护者,也是每一名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任何违法犯罪行为都逃不过法律的制裁。从现在起,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严格要求自己,遵守社会公德和法律法规。在日常生活中,谨慎交友,远离不良行为和不良少年,培养健康的兴趣爱好,磨炼自己的意志品质,做对社会有益的人。同时,涉案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也表示,履行好监护责任,不断加强对孩子的管教和行为引导,督促其遵纪守法、努力学习,成长为一个对国家、对社会有益的人。涉罪的三名未成年人自己的行为深感懊悔,并承诺引以为戒,遵纪守法、好好学习,不辜负检察机关的关心和保护。

会后,被不起诉未成年人郑重承诺,将会好好珍惜此次不起诉机会,不会辜负检察机关的期望。今后,梁河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以法之名,为爱前行,不断探索创新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模式,构建“司法+家庭+社区+社会”多维防护体系,为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筑牢坚实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