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的温度,藏在每一件为民办的实事里。2025年9月9日,梁河县人民检察院会同梁河县人民法院,将一起危险驾驶案的庭审现场搬到群众“家门口”,切实让公平正义可触可感。此举不仅让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执法要求落地见效,更以“以案释法”的形式,让老百姓在家门口就感受到司法既有惩罚违法的力度,也有贴近民生的温度。

承办检察官在审查案卷材料时,发现被告人杨某某身体残疾行动不便、且居住在偏远山区,到法庭参加庭审存在困难,秉持“以人为本”的初心,在案件移送给梁河县人民法院后,承办检察官积极与主审法官沟通协商,决定将庭审现场搬到被告人杨某某的家中。虽在被告人家中临时摆设简易法庭,但整个庭审严格遵守法律程序,规范有序,公诉人发表公诉意见及量刑建议后对被告人杨某某进行教育。被告人杨某某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均无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法院也依法作出判决。
这场“搬”进家里的庭审,是梁河县人民检察院践行“检护民生”理念的生动缩影,既彰显了法律的权威,也体现了人文关怀,让老百姓零距离感受到检察机关办案的“力度”和“温度”。下一步工作中,梁河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的要求,高质效办好每一件民生“小案”,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