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秋九月新学期伊始,为有效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进一步增强青少年的法治意识,营造良好的校园法治环境。梁河县人民检察院的法治副校长们如约而至,在9月26日至29日纷纷走进乡村小学为学生及家长们带来“秋季开学第一课”。

普法教育“检相伴”
“同学们,你们知道检察院是做什么的吗?”在曩宋乡芒林小学的高年级课堂上,检察官徐瑞情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向41余名师生介绍了检察机关的职能及检察官的工作职责,随后,在课堂的活跃氛围中,检察官又从刑事责任年龄为切入点,向同学们普及了法律知识,引导同学们从小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认识到遵守法律的重要性,在学习和生活中受到侵害时,知道如何依法进行自我保护。

校园欺凌“检相拒”
在小厂乡大邦幸小学,检察官刘丹通过案例讲解、现场问答等方式,深入浅出地为40余名师生介绍了什么是校园欺凌、校园欺凌的类型和危害、如何远离校园欺凌,将复杂的法律条文转化为孩子们易于理解的内容,让孩子们在听故事的过程中,学会辨别和抵制不良行为,帮助同学们学习自我保护知识、妥善应对校园欺凌,牢固树立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

交通安全“检相护”
在曩宋乡弄别小学,副检察长徐文瑾通过提问互动,概念解析,案例讲解等多种方式,让学生们充分理解了什么是校园欺凌、校园欺凌的种类、校园欺凌的危害如何有效预防校园欺凌,让同学们意识到不能做出校园欺凌的行为,也不能成为校园欺凌的帮凶,遇到校园欺凌要如何保护自己不受伤害。随着课堂的深入,还向小朋友们讲解基本交通安全知识,通过趣味互动激发同学们参与的热情,引导同学们在日常生活中行走、骑车、乘车等交通安全法规、安全事项以及认识各种交通标志,让同学们对交通规则有了一定的了解。

家校共育“检相随”
“家长朋友们,孩子在玩手机时你们注意到他们在看什么内容,跟什么人聊天吗?”在曩宋乡马茂小学全校家长会上,副检察长段景闰结合《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和办案实际,深入浅出地为238名家长和同学们讲解了与未成年人密切相关的预防网络沉迷、防范“手机口诈骗”相关犯罪、预防性侵害及校园霸凌等相关法律知识,提醒家长们要重视孩子的教育和心理健康,履行好监护职责,在国庆节假期强化外出监管,防范性侵犯罪的发生和交通安全事故,同时再三强调注意管控孩子们使用手机的用途和时长,严防孩子沉迷网络。
法治进校园活动的常态化开展,不仅增强了青少年的法治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也为构建和谐校园、平安校园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下一步,梁河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加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送法进校园的桥梁纽带作用,让法治的阳光照亮每一个青少年的成长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