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践行新时代检察理念,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切实守护野生动植物资源与水域生态安全,4月24日,梁河县人民检察院走进案发地乡镇综治中心,就非法狩猎、非法捕捞水产品两起刑事案件依法召开公开听证会。本次听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听证员、行业主管部门、乡镇干部、村“两委”干部现场参与,以公开听证+现场普法的方式,实现办案、普法、治理一体推进。

此次听证的两起案件,分别是使用弹弓非法猎捕野生动物、采用电击方式非法捕捞河道水产品。案件办理中,主办检察官全面查清案件事实,综合考量涉案人员均系本地群众、初犯偶犯、主观过错较小,捕猎捕捞数量少、生态危害较轻,案发后当事人真诚认罪悔罪、主动认识自身错误,综合全案情节、社会危害性及乡村治理实际,依法拟对两起案件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
听证会上,办案检察官详细介绍案件事实、证据情况、法律依据及拟处理意见。全体与会人员围绕案件处理、生态保护、教育挽救等方面逐一发言讨论,经过集中评议,一致赞同检察机关拟不起诉意见。

在依法作出司法处理的同时,梁河县人民检察院严格落实行刑反向衔接工作要求,明确不起诉不等于不追责、不处罚。对作出不起诉的案件,将依法移送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开展行政执法,依法依规作出行政处罚。同时结合当事人认错悔改、情节较轻等实际,将向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检察意见,建议依法予以从轻行政处罚,做到法理情有机统一,宽严相济、教育为主。
听证结束后,梁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杨通结合本地乡村治理实际,开展现场普法警示教育。用身边典型案例,通俗易懂讲解野生动物保护、水域生态保护相关法律法规,重点讲明弹弓打鸟、电鱼等行为的法律后果,破除群众“小行为不犯法、随手捕猎捕鱼无所谓”的错误认知。倡议全体参会人员带头守法、主动宣传,自觉摒弃不良习惯,自觉保护野生动物、守护河道生态,邻里相互提醒、共同监督,自觉争做生态环境的守护者。
此次下沉乡镇开展公开听证,既是检察机关践行司法公开、提升办案质效的务实举措,也是以案释法、以案促治、深度参与基层治理的具体实践。下一步,梁河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立足检察职能,常态化开展案件公开听证、以案普法、行刑衔接工作,不断做实做细基层检察工作,从严守护生态安全,以高质量检察履职护航平安梁河、法治梁河、美丽梁河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