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切实履行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民生、参与社会基层治理的职责,2026年7月7日,梁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通率队深入挂钩村弄别村及包保责任村瑞泉村,聚焦防溺水、防灾减灾、未成年人保护、命案防控等关键领域,开展调研督导,并发放防汛应急物资,以“检察蓝”守护“平安色”。

一线调研,压实责任链条。抵达后,检察长一行与驻村工作队、村“两委”班子召开座谈会,详细了解近期命案防控、未成年人保护、地质灾害监测以及周边水域安全巡查等情况。强调,当前正值汛期和暑期,是溺水事故、地质灾害的高发期,村组干部要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严格落实包保责任制,确保水域有人巡、隐患有人管、儿童有人护。同时要依托“村两委+驻村干部+村组干部”联调机制,对邻里、家庭等矛盾隐患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化解,防止“民转刑”“刑转命”案件发生。驻村检察干警要立足职能优势,制作法治安全告知书,结合入户走访,重点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围绕防范性侵、抵制校园欺凌、加强自我保护等主题开展精准普法,切实提升未成年人的法治意识与自我保护能力。
物资前置,提升应急能力。为提升村级应急处置能力,助力村民防灾自救,县检察院向两村集中发放20套雨衣、20把锄头、20把铁锹等防汛应急物资。并嘱咐村干部要密切关注气象预警,发生险情第一时间上报,迅速有序转移,做到防患于未然。领取到物资的村民表示“这些锄头和铁锹既能用于日常排水沟渠、加固房前屋后,更是紧急时刻的自救利器。”
此次调研督导是检察机关延伸法律监督触角、深度参与社会基层治理的务实之举,既送去应急保障,也送去了法治温暖。下一步,梁河县人民检察院将以更佳举措助力乡村振兴,守护好群众生命财产安全。